导 读
5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及其使用说明。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除了活动标识使用注意事项以外,相关新闻报道与宣传中还应注意哪些表述?
纪念活动标识

标识由长城、橄榄枝、光辉、数字“80”、时间“1945-2025”构成。长城象征全民族众志成城奋勇抗战,寓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是抗战胜利的决定因素。橄榄枝象征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抗战,用胜利赢得和平,寓意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团结起来,珍爱和平、维护和平。光辉围合而成的胜利之门,象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是正义战胜邪恶、光明战胜黑暗、进步战胜反动的伟大胜利,寓意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前景无比光明。
标识可用于各地区各部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环境布置、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及相关外事活动用品制作。
新闻报道应注意哪些问题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周年,合在一起纪念时,官方表述通常写作“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周年”,有时也写作“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周年”。
“纪念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周年”的表述错误,应在“中国”和“抗日战争”之间加“人民”二字。
“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周年”的表述错误,应把“庆祝”改为“纪念”。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法西斯战争胜利××周年”的表述错误,应在“法西斯”前加“反”字。
“2025年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表述错误。这其实是两种表述方式的杂糅。
正确表述为: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2025年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不是“日本投降日”。
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确定每年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在投降书上正式签字。
“1937年7月7日全国性抗日战争爆发”也可表述为“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但不要写作“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日战争爆发”。
9月3日这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会举行升国旗仪式,撞响和平大钟,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报道时一定要注意,“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可写作“南京江东门纪念馆”,但绝对不能写作“南京大屠杀纪念馆”。
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这四个称谓如何区分?
在以往的相关新闻报道中,有的作者对我军不同时期的称谓混淆不清,导致出现了知识性差错。下面,我们不妨沿着时间线看看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这四个称谓的演变。
具体解读请参阅《辞海》第七版相关内容。





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标识使用说明
此标识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
一、使用范围
1.用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
2.用于纪念活动环境布置和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的制作。
3.用于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4.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的制作。
5.用于制作纪念活动徽章、即时贴、胸牌、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
6.用于制作相关外事活动的用品。
二、使用要求
1.纪念活动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变色,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标识的完整性。
2.纪念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
3.以纪念活动标识为元素制作的用品,要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
4.纪念活动标识使用要结合实际,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效果,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也要注意不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
三、使用管理
1.纪念活动标识所有权属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纪念活动标识的商标注册管理工作,防止标识被商业注册,同时加强标识使用的市场监督管理。
3.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辖区内和主管主办的活动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使用纪念活动标识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作者张凤强系北京方寸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内容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