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新闻出版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

  新闻系列、出版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及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

  二、参评人员

  (一)新闻系列:在报社、时政新闻类期刊社等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并取得新闻记者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出版系列:在出版社、期刊社等从事编辑(包括数字出版编辑、美术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出版社、期刊社、报社等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出版研究机构从事出版专业研究工作和在版权机构从事版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济、会计系列及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在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及相关单位从事经济、会计、印刷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资格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忠于党的新闻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一)业绩成果

  申报高级职称须提供代表申报人任现职(指取得现职称并从事相应工作,下同)以来最高水平的业绩成果。其中,新闻系列须提供消息、通讯、评论或新闻图片、美术作品等,出版系列须提供选题策划报告、审稿校对意见、设计制作方案、项目代表性成果等,经济系列须提供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等,会计系列须提供会计项目情况等,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须提供印刷成品、技术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等。

  (二)研究成果

  提供的研究成果须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

  1.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论文或行业标准、专利成果、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共2篇(其中,新闻、出版系列至少提供论文1篇,经济、会计、工程系列可不提供论文),或提供论著1部。
  2.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论文或行业标准、专利成果、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共3篇(其中,新闻、出版系列至少提供论文2篇,经济、会计、工程系列可不提供论文),或提供论著1部。

  (三)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 申报新闻、出版系列及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新闻系列主任编辑、主任记者。须取得新闻记者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编辑或记者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2)申报出版系列副编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取得编辑(一级校对、技术编辑)职称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3)申报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印刷专业工作满5年;取得印刷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印刷专业工作满4年;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印刷专业工作满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调入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印刷专业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2. 申报经济、会计系列副高级职称。

  (1)申报高级经济师。通过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即2021年及以后通过考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申报高级会计师。通过全国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即2023年及以后通过考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3. 申报新闻、出版、经济、会计系列及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新闻系列高级编辑、高级记者。须取得新闻记者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的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主任编辑或主任记者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新闻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2)申报出版系列编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的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副编审(高级校对、技术副编审、美术副编审)职称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副编审(高级校对、技术副编审、美术副编审)职称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3)申报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并按规定已取得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4)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的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并按规定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5)申报工程系列印刷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同意的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印刷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调入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印刷专业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四)破格条件要求

  1. 年限破格。任现职期间获得全国性新闻、出版、经济、会计、印刷奖项或入选相关人才工程,业绩能力优秀者,可提前1—2年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奖项目是合作项目的,本人应为第一责任人,须实际参与并作出主要贡献。 对于存在不当署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如已通过评审,将取消评审结果。
  2. 学历破格。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新闻、出版工作满25年,任现职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出版奖项,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主持一个单位的经济、会计、印刷工程部门工作,工作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有关奖项,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奖项目是合作项目的,本人须为第一责任人。
  3. 交流任职破格。由上级主管部门近2年内引进到新闻出版单位任命为单位班子成员,可比照新闻出版单位同等(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人员职称要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职称须已具有新闻、出版以及新闻出版研究等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近2年内由海外归国、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新闻出版单位的人员,可比照新闻出版单位同等(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人员职称要求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转评同级别新闻、出版、经济、会计、工程系列职称,须调入新闻、出版、印刷及相关单位,并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其他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六)不得申报人员

  1. 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

  (3)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 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3. 连续2年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含资格审核未通过),第3年不得申报。

  (注:成果、学历学位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任职、从业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推荐

  单位推荐时,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推荐小组。推荐小组成员由专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组成,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2.推荐小组会议到会人数不得少于7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人数2/3的方可推荐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须向单位提交破格申报书面申请,单位组织推荐小组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理论和专业水平考核答辩,并出具1000字左右的答辩意见。

  (二)单位征求意见及内部公示

  申报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申报人员是否存在不适宜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真实性进行核实和认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须是经公示后核定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3年内不受理其委托评审申请。

  (三)主管部门审核

  公示后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须由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对破格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同意后,须出具相应的破格审核报告。

  (四)答辩要求

  为更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国家新闻出版署将组织答辩,对象主要是破格申报人员,正常申报人员也可提出答辩申请。

  五、材料提交

  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采用网络在线和纸质版形式申报,网络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s://219.141.187.30/sapprft”(新闻出版电影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申报材料说明在系统上查阅。

  (一)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统一使用单位申请账号填报材料。如有账号申领、变更需求,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并填写《单位登录账号申领(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010—83138607办理有关手续。

  申报人员统一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填报材料。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分配。

  (二)受理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7月15日;网络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四)账号申领、政策咨询及报送材料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雪

  电话:010—8313867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六、评审结果

  (一)结果公示

  经国家新闻出版署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授予高级职称的人员,将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由国家新闻出版署通知委托评审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七、其他

  往年评审对申报资格条件和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6年5月9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政务